河砂海砂/船運 產品說明 河砂(建設砂) 河砂是天然石在自然狀態下,經水的作用力長時間反復衝撞、摩擦產生的,其成份較為複雜、表面有一定光滑性、顏色以黃色為主,雜質含量多。河砂沒有味道,海砂有鹽味 河砂顆粒圓滑,比較潔淨,來源廣泛。 用途: 河砂即為水泥標準砂,主要多用於建築、混凝土、膠凝材料、築路材料、人造大理石、水泥物理性能檢驗材料(即水泥標準砂)等。河砂還可應用於鑄造、鍛造機、冶金、熱處理、鋼結構、架結構、集裝箱、船舶、修造、橋樑、礦山、等領域的清砂、除鏽、強化、成形、消除應力及各種型材的表面清理和塗裝、電鍍前的粗糙度(拉毛)預處理、切割、磁丸鑄造、作為重型混凝土及高溫耐火材料的添加劑,以增加其耐磨性,耐高溫性,抗沖刷性、靜電屏蔽、防輻射、油井的過濾罐、配重等等。 海砂(工程砂) 海砂,顧名思義就是海中的砂石。作為僅次於石油天然氣的第二大海洋礦產,海砂有著眾多用途,其中最主要的用途之一就是作為工程建設的原材料,尤其是大型建設的填海造陸環節。 海砂用途: 機械、 鑄造型砂的主要原料,研磨材料(噴砂、硬研磨紙、砂紙、砂布等),清砂、除鏽、去除氧化皮處理陶瓷及耐火材料 瓷器的胚料和釉料,窯爐用高矽磚、普通矽磚以及碳化矽等的原料,冶金 矽金屬、矽鐵合金和矽鋁合金等的原料或添加劑、熔劑。 河砂海砂船運 營運方式可以分為以下三種︰ 1. 論時傭船(定期租船)︰在一定期間依船載重噸數按日或月收租金,但所有船員由船東僱用,以充分控制船舶的經營,費用方面,固定費用由船東付,變動成本則由租船人負擔。 定期租船合同(Time Charter Party),也稱“船舶期租合同” ,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約定的由出租人配備船員的船舶,由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間內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,並支付租金的合同。 簡稱期租合同。由船舶所有人按一定的條件,在一定的期限內把船舶出租給租船人,由租船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一種租船合同。 在租船期間,船舶所有人應保證船舶適航,並負責配備適當的船員和裝備船舶;租船人應按規定支付租金,負擔有關的船舶營運費用,如燃料、港口使費等;有關船員的工資與伙食以及維修船舶費用等由船舶所有人負擔。 合同應包括的內容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項: (1)船舶概況與使用期限; (2)營運範圍; (3)船舶所有人的責任與義務; (4)租船人的權利與義務; (5)交船與還船; (6)租船期限內的停租規定; (7)費用的分擔與租金的支付; (8)損害賠償責任的劃分; (9) 其他條款。 2. 論程傭船︰論程傭船為行業最普遍的方式,為依照實際裝載重量或體積收費,或無論裝貨量而付一定額,只要依約定航程裝載貨物,所有營運費用由船東負擔。 3. 以貨物的每噸多少費用計價 瀏覽更多內容